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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地受理。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
1、无房证明一般去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或者区级开具。本市户籍居民开具无房证明,可以直接在房管局办事大厅开具。无房证明证明的明显是没有房屋,在开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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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公证由房产所在地或房产合同当事人一方所在地或房产合同签订地的公证地受理房产证明材料类型有哪些。由于房产公证事项不同,要求当事人提供证明材料也不尽相同,但一般应包括如下各项: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1、房屋提供者如有房产证应另附房产证复印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也可由当地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内房产,应提交加盖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内房地产租许可证”复印件。
入户房产证明材料有哪些呢?主要包括以下五项: (1)身份证:男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原件、复印件一份;(2)户口簿:男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的原件、复印件一份,女方(含单身)主页和本人页原件、复印件一份;(3)集体户的需开户籍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有未成年小孩的需户口原件和复印件一份;(4)结婚证的原件、复印件一份;(5)单身(丧偶、离婚、未婚)需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出具的单身证明原件、复印件一份。查询以家庭为单位,夫妻之间可以代办,其他人不可以代办,夫妻双方来一人就可以办理。在查询后进行缴费盖章即可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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