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把孩子生下来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
把孩子生下来后,孩子属于非婚生子女,可以向男方要求抚养费。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您如果选择流产,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相关的医疗手术等费用;如果您决定生下孩子,可以向对方主张孩子的抚养费。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一般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起诉争取。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判决归属于女方的几率会大些。对于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一般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结合考虑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家庭环境、教育背景、子女与父母一方的依赖和亲密程度等因素综合判定。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还需要考虑子女的意愿。
如果不是男方和其同居,女方怎么会自己怀葡萄胎.现在出了事就怪自己倒霉你以后也会有自己的老婆,自己的女儿,你怎么能这样对待女性呢以后别的女人会怎么看你 现在最主要的是带你女朋友到大医院去检查一下,确定有没有癌变.没有的话承担医疗费和营养费,劝她回家休息算了.可能把电动车卖了也不够医疗费吧,老提你那电动车干嘛.
恋爱期间,男女双方所承担的更多是道义上的责任,属道德规范调整的范畴,女方在恋爱期间怀孕,是原、被告的恋爱观偏差所致,并非任何一方的单方责任。双方无合法夫妻身份,不具备我国计划生育法规所要求的合法生育条件,女方依法终止妊娠,是其义务。但是,对女方终止妊娠所需费用和必要的营养费,男方应适当予以帮助和补偿。 男女之间的恋爱,是自由发生的,也是出于双方自愿之前提产生。恋爱关系本身并不具有强制约束力。在恋爱过程中,受到的心理创伤,从客观角度分析难以判断对错,也难以界定过错方与受害方。同时在法律上,也并无恋爱不成即是由于对方的侵害所造成之定论。因此,法律不承认恋爱关系中断时,所谓的精神损害赔偿或青春损失费,在我国民法中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中也没有这方面的内容。 恋爱过程中双方发生了两性关系,通常情况下,只要不是在被强迫情形下所发生的,均属于双方自愿、自主,无法给予孰对孰错之判断。对于具有完全民事法律之行为的成年人而言,此行为并不属于权利受到非法侵害之行为,一方自然无权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失赔偿”。同样,因为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鉴于生理因素和自然现象,导致女方怀孕也不能证明是女方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恋爱期间怀孕,虽然会给女当事人的身心带来明显的变化和影响,但是从法律角度判断,并不具备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要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0人已浏览
526人已浏览
128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