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2条之规定,需要对被拘传人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拘传期间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对于...
关于刑事拘留延期条件如下: 1、《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对案情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将拘传延长到24小时,有利于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之间的衔接与协调。因为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人民警察法》的相关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尚且可以询问查证或留置盘查长达24小时至48小时,对于犯罪嫌疑人限定12小时传讯显然不合理。
拘传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未被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 拘传不同于传唤,传唤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使用传票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指定的时间自行到指定的地点接受讯问的诉讼行为。传唤不是强制措施,它强调被传唤人到案的自觉性,传唤不得使用械具。除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外,传唤还适用于其他当事人。通常情况下,拘传适用于经过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公安、司法机关也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不经传唤而直接适用拘传。 拘传的适用程序是:1.填写拘传票,由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者县(区)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2.执行拘传时,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执行拘传时,应当出示拘传票。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械具。3.对于被拘传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在拘传后立即进行讯问,并应当在拘传后的12小时以内讯问完毕。一次传讯问不完的,到时即应立即释放。对需要再次拘传的,至少应当间隔一段时间方可以进行下一次拘传,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关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延长拘传的理由如下:为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刑事诉讼法规定了逮捕、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传五种强制措施。由于犯罪情况日趋复杂,执法环境有所变化,为适应司法实践的需要,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拟对强制措施进行修改。完善强制措施的消息一经公布,便备受关注,特别是在拘传时间方面增加规定“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拘传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更是引起热烈讨论。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72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84人已浏览
19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