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按法律规定,只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其它非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可...
被判缓刑,如果不去司法所报到,情节轻微的,可能会受到警告;情节严重的,可能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刑法》 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如果没有其他犯罪,办案单位不会在传唤你 二、缓刑考验期应注意事项: 1.准时到司法所报道,到司法局或司法所办理入矫手续。(超过日期也会有麻烦) 2.入矫后,按规定进行周汇报,司法所一般会固定一个时间(例如星期一),让你用固定电话进行汇报。汇报内容: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3.按照规定每个月参加社区服务,就是你要参加打扫卫生。。(规定是8小时,这个基本上是形式,一般情况下不会让你真正去劳动),你只要有参加,如果出什么问题,那是司法所的事情,,没参加,出什么问题那是你的事情。 4.按规定到所参加集中教育,跟社区服务一样,也是每个月都有一次。 5.如果有定位手机,那定位手机一定要开机,并随身携带,(这个很重要的) 6.千万不要离开你所在的市或者县,实在要出去的话,要办理请假手续。司法所只能批7天,7天以上要到市、县司法局批。 7.千万不要再触碰法律,即犯罪,要不然撤销缓刑,收监 8.警告只要三次,不汇报,不参加社区服务、集中教育,不服从管理,私自外出、定位手机等等,都可以出警告,累计三次,三次后就可以收监了,所有要小心。
缓刑,也叫暂缓量刑,是指对于触犯我国相关法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我们知道,缓刑有特定的考察机构对被宣告缓刑的人进行考察,在缓刑考验期内根据罪犯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事实上,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该犯罪分子需要依法进行社区矫正,该期间如果没有出现《刑法》 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法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那么,被判缓刑的犯罪者多久向考察机关报告一次呢?这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结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以及我所办理案件的经验,对于被判处缓刑的犯罪分子来说,缓刑报道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考察机关需要经常掌握犯罪分子的动态及表现,不仅如此,犯罪分子在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的过程中,不得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道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一般是一个月报道一次。 1、被判处缓刑的,应当到所在地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2、社区矫正是法定的缓刑考察程序,不能违反规定不报到。如违反报到规定,司法所会向县级司法局汇报,并建议法院撤销缓刑,收监执行。 《社区矫正管理办法》 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一)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严重的;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三)因违反监督管理规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仍不改正的; (四)受到司法行政机关三次警告仍不改正的; (五)其他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 司法行政机关撤销缓刑、假释的建议书和人民法院的裁定书同时抄送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09人已浏览
719人已浏览
4,520人已浏览
40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