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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权性 指刑事案件一经起诉到法院,就产生诉讼系属的法律效力,法院就有义务、有权力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2、亲历性 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
刑事审判的特点如下: 一、审判程序启动的被动性,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案件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即没有起诉,就没有审判。 2、独立性是指人民法院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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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权性指刑事案件一经起诉到法院,就产生诉讼系属的法律效力,法院就有义务、有权力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 2、亲历性指案件的裁判者必须自始至终参与审理,审查所有证据,对案件作出判决以充分听取须以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为前提。 3、其他特征审判程序启动的被动性;独立性;中立性;程序性;公开性;公正性;终局性。
1、实施情况特殊性 刑事拘留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办理逮捕手续而又需要马上剥夺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的人身自由的,才能采取拘留;如果没有紧急情况,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有时间办理逮捕手续,就不能先行拘留。 2、归属于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是一种剥夺公民自由的强制措施。与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相比较,拘留的特点在于完全剥夺公民人身自由,而非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就剥夺公民自由而言,拘留与逮捕具有相似性,都属于羁押的一种,因而也只有在确有必要时才能采用。 3、临时性 刑事拘留是一种临时性措施。拘留的期限较短,随着诉讼的推进,拘留要及时予以变更,或者转为逮捕,或者变更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或者释放被拘留的人。 4、对象特定性 刑事拘留的对象具有特定性。只能适用于法律严格规定的情形。
单纯从刑事法律程序上看,律师作为刑事诉讼程序的参与者,其权力虽然得到很多的提高,但依然存在不足和限制,律师没有刑事豁免权,律师的辩护观点通常不背采纳和重视,这些问题都需要社会改革来进一步的完善和提高。同时,刑事法律制度和规定也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和完整,地方政府各级行政机关和人情关系对案件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这也需要制度建设来杜绝和减少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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