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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就医疗费的垫付或支付的问题,建议您与肇事司机友好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您可以向交警部门反映情况,请求交警部门协调解决,您也可以请交警部门尽快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确定此次事故中您与对方的责任。如果在此次事故中,对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您可以凭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医疗费。2、对于您在事故中遭受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您可以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依法向您承担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医疗费一般由受害者自行垫付。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抢救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延误治疗。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
工伤住院费用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超范围用药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一般情况下,不能报销的部分都是超范围的用药。但是你只要能证明属于抢救和治疗需要用药,不是本人或者家属自行做主用药,可以由医院出具证明,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用工单位给予报销。 住院治疗剩余六万元,所在单位要求你们个人承担,这是一笔不小的费用,单位要求在评残赔偿所得中扣除,这是不合理的。按照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和规定,单位只能同你们协商进行处理。如果单位要执意扣除,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就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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