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再婚后想给孩子改姓的可以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更改孩子姓名。孩子姓名的变更,应当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后,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照片(现场拍摄)、钱!到民政局领取表格填写资料,填完后工作人员会问你们孩子的情况,之后再拍照领证。(离婚协议书可带可不带,户口本中都有记录)
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
新婚姻法第36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从以上我国法律规范可以得出结论:虽然父母离婚,无论子女归谁抚养,父母仍然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其具有的监护权仍然存在,既然离婚后的父母都是法定监护人,那么一方未征得对方同意,擅自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其行为就明显侵犯了另一方的监护权,属无效的民事行为,另一方起诉到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得以判令撤销,责令其恢复原有姓名。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也就是说当该子女成年后,是否变更姓名及变更何姓名则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这是对于成年公民来说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其姓名的问题。 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但是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2、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3、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子女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因此,离婚后的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地负担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经济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8人已浏览
192人已浏览
2,338人已浏览
13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