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共同被告案件,作出原行政行为税务机关和复议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共同承担举证责任。作出原行政行为税务机关对原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举证,复议...
对上诉案件或者再审案件,税务机关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参照本规程第三章、第四章的规定办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税务机关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按期举证的,以及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应当分别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延期提供证据或者补充证据的书面申请。
税务机关应当做好最后陈述,坚持答辩意见,请求人民法院依法裁判。
税务机关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回避决定、停止执行裁定以及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决定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6人已浏览
846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27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