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要看你是什么担保,如果是一般责任担保,银行应先起诉贷款人,只有在起诉后仍不能执行时,才能要求你承担连责任,如果是连带责任担保,银行倒可以这样...
1、甲方是在乙方实际贷款两年后再补办的手续,此手续是否生效? 生效,手续可以补办的。 2、甲方是否应承担所有的剩余还款责任(甲方目前并无偿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购房者如果在一段时间内,比如有些银行规定的连续3个月无法按期还款或累计6个月无法按期还款,银行会发《催款通知书》,如果还不还款,银行有权通过诉讼程序,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处置,可以将房产拍卖用以偿还贷款。但实践中,如果买房人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按时还贷,可以通过协商与银行签订补充协议,调整每月还款额或者延长还贷期限。该问题涉及到的相关文件:《催款通知书》
后,如果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首先跟贷款银行了解抵押的房子能不能做转按,可以的话,你尚欠银行的钱就直接转到要买房子的人那里了;如果买房子的人不想做按揭(就是跟银行继续做房贷),也可以办好转按之后直接还清银行的钱,那他可以不必负担贷款利息;办好转按之后就可以进行交易了,当然,收到卖房子的钱是已经扣除欠银行的款项的。如果贷款银行不允许做转按,只能看看能不能找到担保公司代赎契(也就是还清欠银行的钱啦),当然担保公司不会是雷锋,会收取一笔费用的;如果连担保公司都找不到或者说找到的担保公司不肯代赎契,那只能自己想办法筹钱赎契,赎契后等于是取消了原来房屋的抵押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房屋才能进行交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5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1,741人已浏览
95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