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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规定: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
关于连带责任后追偿债务人的答案是: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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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须履行了义务。 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此外,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分为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 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其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一定份额的费用,剩余份额的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
连带责任人若要行使追偿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须履行了义务。 二是须其他连带责任人共同免去履行责任,即因该连带责任人的履行行为,使主体债务人的债务全部或部分消灭。 三是须该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超过其应当分担的部分,未超过的,不能行使追偿权。 此外,连带责任的追偿权分为完全追偿权和部分追偿权。 完全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其所支付的全部费用。 部分追偿权是指连带责任人履行义务后可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要求偿还一定份额的费用,剩余份额的费用应当由自己承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保证人所享有的追偿权,在本质上是一种代位请求权,也就是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代替原债权人的地位,在其与债务人之间形成一种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人行使追偿权时,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保证人行使追偿权的时间应在其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后。 2、保证人追偿权的行使不能超过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 3、保证人一般在清偿债务后,才可行使追偿权。 4、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如怠于通知,造成债务人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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