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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里,无论是在试用期内,还是在正常的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都是不允许以员工怀孕为由进行单方辞退的。用人单位若仅以员工怀孕为由而与其解除...
女职工怀孕,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女职工可以反映到工会、妇联、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甚至可以上诉法院解决,申请双倍的经济补偿。法律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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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法律法规一贯注重对女职工特殊权益的保护,对解除怀孕女职工有很多限制性规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部门都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况降低女职工工资,退休女职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或服务合同。《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使用者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工资、退休,解除劳动和录用合同。《劳动合同法》对女职工处于孕期,产期,哺乳期作了更加严格的特殊保护,明确用人单位不得依《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强行辞退处于“三期”的女职工,就属于违法解除。
怀孕期间,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获得两倍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为三倍的金额支付经济补偿,最高支付经济补偿年限不得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薪,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这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但是凡是总有例外,对于怀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有重大违法违纪情况出现,用人单位依然可以。那么,可以解除怀孕员工的劳动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呢?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是不能随便与三期妇女的.以下的情形除外:《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在员工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国家对特殊员工的特殊保护。只有两种情况下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第一个是员工本人提出,或者说跟员工本人协商一致。第二种情况下,员工本人存在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是违法犯罪的过错情况,除此之外,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这些员工的劳动合同,这是受法律特殊保护的。怀孕员工处于一种特殊期,国家对于这样的情况给予了特殊的保护。但是这种特殊保护并不是绝对的,在怀孕员工有重大违纪或者违法犯罪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然可以解除与之的劳动关系。这一点尤其需要劳动者们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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