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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你需要到你配偶一方的的住所地法院去起诉,如果没有住所地的话,可以到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去起诉...
离婚一般到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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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方被关进监狱起诉离婚的问题,被告被监禁和劳动教育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和劳动教育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与常住地址不一致的,由常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地址,常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管辖的,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地址人民法院管辖,原告地址与常住地址居住地不一致,原告常住地址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对不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二是对失踪或宣布失踪的人提起的身份关系诉讼。第三,对采取强制教育措施的人提起诉讼。第四是对入狱的人提起的诉讼。因此,对方可以进监狱向我们所在地的法院起诉离婚。
1、有关军人的案件: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2、离开住所地的案件: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3、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4、定居国外的华侨:在国内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国外结婚的,如定居国法院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法院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5、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6、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起诉离婚不过是夫妻离婚的一种方式而已,除此之外还可以协议离婚。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其实大多数的夫妻更愿意通过后一种方式解除婚姻关系。实在是没有办法或者不能协议离婚的,那么才会考虑去法院提起诉讼。而起诉离婚,就要求原告预交诉讼费,一般情况下离婚案件是在50-300元之间收费,当然要是涉及到财产纠纷的话,则此时收费会不一样。
起诉离婚要去被告住所地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被告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被告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被告被监禁的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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