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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招投标前向市建委、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并提交下列文件或资料: 1、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审表; 2、勘...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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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外观设计专利需要的文件有: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个人申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申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设计人名称(设计人可以是申请人,但设计人必须是自然人); 2、外观设计产品六面视图和立体图; 3、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
一般是都需要审查。 1、具体审查内容有 ①债务人的经营方案 ②债权调整方案 ③债权受偿方案 ④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⑤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 ⑥有利于债务人重整的其他方案。 2、首先是重整申请的提出。按照我国新破产法的规定,公司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出破产重整申请,而占公司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在公司被申请破产之后,法院裁定宣告破产之前提出重整申请。 其次是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具体分为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实质审查时法院将以企业是否具备重整条件为标准。当然,这是理论上的要求,在实践中,这一标准是很难掌握的,存在较大的不确定因素,尤其是法院的态度非常微妙。 3、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事实上,重整计划在申请破产重整前就应当明确,尤其是重整方和重整具体措施等重要事项。 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各组均予以通过的,提请人民法院裁定批准若部分表决组未通过重整计划,经再次表决仍未通过,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可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批准。 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将终止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由债务人(即破产企业)负责执行,管理人负责监督。 4、根据我国新破产法的规定,若重整计划不能按期提交,或者重整计划未获通过,或者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将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企业破产。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对该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等文件。 申请人提交的有关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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