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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收到法院传票后, 法院又要求送达给被告, 法院强制执行怎么办?

2022-01-07
司法公正从诉讼材料交接手续矩开始。法院主动出具接收诉讼材料的书面证明给你那才是依法办事的规矩,更别说你要求了!你的要求是合法有据的请看下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暂行规定》第十条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诉状和有关证据,应当进行登记,并向原告或者自诉人出具收据。收据中应当注明证据名称、原件或复制件、收到时间、份数和页数,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和原告、自诉人签名或者盖章。对于不予立案或者原告、自诉人在立案前撤回起诉的,应当将起诉材料退还,并由当事人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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