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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女方达到(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服务证。办理流程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
全面实施三孩生育新政策后,取消二孩审批,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也就是说,一对夫妻生育二个子女的,不再发放准生证,在生育三个月内,带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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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的具体步骤:一、准备“申请”,夫妻双方各自的“婚姻状况证明”。二、拿女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在户口所在地加盖章,(需要三级证明, (1)需盖村或居委会章(2)需盖镇或街道办事处计划生育章(3)需盖县或区委章) 1、女方本2、三、拿“申请”及男方的“婚姻状况证明”去男方档案所在地盖章。1、女方2、男方存档证明3、证四、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领取(需盖三个章)。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3、申请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6、准生证五、男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档案所在地盖章。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2、存档证明3、结婚证原件六、女方拿领取的准生证去街道盖章。1、男女双方户口本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3、结婚证原件七、去男方所在的计生办盖章。1、女方三级婚育状况证明2、男方婚育状况证明3、申请4、男女双方户口本原件、复印件(户主页,及本人所在页)5、结婚证原件、复印件6、准生证
办理流程:步骤一: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即计划服务证。按照规定,办理流程如下:步骤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步骤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步骤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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