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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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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1.政府应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怀孕期间女职工的待遇的法律规定,比如“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使女性不会因用人单位政策苛刻而放弃二胎生育。 2.广东省必须解决省内助产机构对产妇的接纳能力,各地市应制定市内各助产机构产科床位的紧急调配预案和启动流程,在提高床位使用率的同时,应该对妇幼保健机构产科及育婴房进行扩建,与此同时,为应对产妇紧急生产,助产机构需增加救护车数量及数量相匹配的医护人员,避免产妇临盆而救护车迟迟无法赶到的事件发生,特别应注意医护人员尤其是临床手术医师的数量必须保证充足,防止医生因工作超负荷引发一系列的医疗事故。此外,还应适量增加B超检查设备,并在B超检查大厅设立更多孕妇专座,防止孕妇因站立等待B超检查时间过长体力下降。而助产机构及其周边也必须加强警力巡逻,以减少婴儿失窃事件发生。 3.二胎政策将明显增加孕妇用品、婴儿食品、玩具、服装的需求量,为保证母婴人身健康,政府必须加大力气整顿母婴用品市场,将不合格的商品及时清除出市场,食品安全是重点,必须防止因婴儿食品需求量的上升出现更多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伪劣产品,其中婴儿乳制品市场更是重中之重,不但要严格乳制品检查,更要重手打击山寨进口奶粉流入市场。 4.婴儿出生率上涨会增加家政人员,尤其是月嫂的需求,而目前人才市场中掌握和熟悉科学卫生育儿的基本技能和相关服务程序并取得培训证书的专业月嫂数量有限,需求量的上升很可能催生“以次充好”的假月嫂,对婴儿和产妇都构成一定隐患。鉴于此,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和医疗卫生部门应牵头组织专门的月嫂公益培训,并尽快出台专业月嫂资格审查,提高并优化家政服务人员专业素养。工商税务部门应鼓励以妇幼保健为主要对象的专业家政公司的注册申请,并在税收政策上进行照顾。 5.婴儿出生三年后即将面临幼儿园入学,当前幼儿园入学难学费高已经成了全社会所要面对的共同问题,广东省政府必须加大市内公办幼儿园的经费投入,短短三年时间内做到从园区扩建到教师队伍扩充,以及校园周边警力加强,保证更多的幼儿进入公办幼儿园以减少父母的育儿负担。同时与产妇及婴幼儿相关的公益设施也应当抓紧上马建设,比如公交车上增设孕妇专座,公园及人行道上增加更多座椅以方面孕妇休息。独生子女引发的社会问题日益严峻,广东申请单独二胎试点就是为了能够给孩子一更更好的将来。不过此项申请能否得到批准,要由国家决定。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法律规定: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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