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没有书面合同但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成立。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
没有书面合同质权也会成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没有书面合同质权也会成立,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自己有权处分的财产进行质押的,当债务人没有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对质押财产优先受偿。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2)合同解除; (3)债务相互抵销; (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 (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 (7)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8人已浏览
102人已浏览
199人已浏览
13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