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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
不需要。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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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要。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该费用也低于租金。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居住权一般具有无偿性,居住权人无需向房屋的所有人支付对价,所以被称为“恩惠行为”。这也是由居住权的性质、本质而决定了其应当是一种无须支付对价的无偿行为,即使居住权人在其居住期间可能需要支付给所有人一定的费用,但该费用也低于租金。
原则上不需要。为了保护弱势群体的利益,实现物尽其用,民法典等规定可以为他人在自己的房子上设立居住权。 居住权原则上是免费设立的,但当事人可以另行约定。所以,原则上继续居住不需要支付价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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