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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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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仲裁委所在地基层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应的材料,如起诉状、劳动仲裁裁决书等。 起诉后,要按照以下的程序进行: 1、劳动争议案件的当事人提起诉讼请求,并提交起诉状; 2、法院审查后,作出受理决定的在7日内立案,作出不受理决定的在7日裁定不予受理; 3、劳动争议诉讼案件的原告要在7日内缴纳诉讼费,逾期未缴会视为自动撤诉; 4、在立案后,法院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至被告; 5、双方当事人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与案件有关的证据; 6、在立案后,法院组成合议庭,安排好合议庭的人员告知当事人; 7、法院安排好开庭时间和地点后,通知当事人和起诉参与人; 8、法院开庭审理后,会核实当事人身份、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等诉讼程序; 9、法院调解成功的,将制作调解书,若调解不成功,法院即作出裁决。
用人单位收到裁决书15天内,如果企业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状内容,可以15天内起诉到法院。一裁终局案件,用人单位不服的,无法起诉到法院,只能到中院申请撤销。不过撤销的概率是非常低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范本如下: 原告:XXX,女,汉族,19XX年X月XX日出生,住址安徽省XX市XX县XX镇XX组96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电话180XXXXXXX。 被告:苏州XXXXXXXX有限公司,住所地:苏州市XXXX天隆XXXX室,送达地址为:苏州XXXXXXXX室; 法定代表人:XXXX,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与被告劳动争议一案,因不服苏州市吴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吴劳人仲案字(2013)第XX1号仲裁裁决,特向贵院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双倍工资中一倍即人民币50179.41元; 二、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8307.42元 三、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2012年4月至2013年7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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