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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罪从以下构成要件认定:一、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公私财产所有权。一些违法活动,虽然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一些非法经济利益,但由于其侵犯的...
犯罪嫌疑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掩瞒真相,使被害人基于错误的认识而处罚了自己的财产,且犯罪数额达到六千元,这就是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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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张诈骗派出所可能不会立案的,属于经济纠纷。你可以委托律师清收债务,以a与b夫妻两作共同被告起诉至法院,你手上的发货单很重要,注意保存,另我还需要知道你说的b来付过几次款,你可有证据证明是b来付的,钱是怎么给你的,现金直接给你还是存在银行打卡记录。另尽量打听2人中至少一人的下落,如有其中一人的身份证号,我也能帮你查到法院起诉所需的基本身份信息及地址,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
犯诈骗罪公安机关的立案标准为: 1、行为人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等欺骗行为骗取他人3000元以上的,包括合同诈骗中冒用他人的合法名义签订合同、伪造票据、诱骗他人签订自己没有能力履行的合同等; 2、单位欺骗他人所有的财产且归单位使用的,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就应当立案追究单位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立案程序包括对于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和处理三个部分。对立案材料的接受,主要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材料的受理。它是立案程序的开始。 一、对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二、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三、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决定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二)决定不立案并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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