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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存在分居的行为,可以收集这些证据来证明: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若是口头协议...
目前法院认定的,是指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生活,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分居期间收集离婚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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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感情不和满两年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而能证明夫妻分居的常见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5.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分居离婚的证据收集非常困难,如果还没有分居,想离婚的一方,建议直接向法院,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六个月以后,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这种情况比等上两年还要提供证据相对简单些。
根据《》第三十二条第四款规定,因感情不和满二年的,可以判决双方离婚。但是,当事人要清楚,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二年只能作为法院判决双方离婚的一个依据。但是,这个时间需要法院的确认。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这一规定说明,男女一方提出离婚后,是否准予离婚,不取决于另一方是否同意离婚,而是法院依据夫妻双方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和调解有无效来决定。
目前法院认定的分居,是指夫妻感情不和,双方不存在以性生活为内容的共同生活,且不履行夫妻的其他义务。分居期间收集离婚的证据有: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者邻居,有条件的话最好让证人出庭作证。根据目前现行法律,分居不能自动解除婚姻关系。无论分居时间的长短,婚姻关系都不会因为分居的状态延续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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