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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办理户口迁移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房合同、房管部门出具的《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或《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回执; 2、购房发票或《房地...
关于您提问的天津市迁户口需要什么手续的相关解答,请您参考下文: 市内六区、环城区、滨海区之间的迁移,搬入新居凭房本、产权证或产权部门出具的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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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户口的手续: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3、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4、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籍科申请迁入; 5、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6、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7、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明,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在当事人都符合户口迁入地的准入政策(如婚迁的结婚年限等)的前提下,迁移户口的手续及资料,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由监护人(家长)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天津计生政策是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位子女。给二孩上户口不需要罚款。需要孩子出生医学证明,父母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到孩子父母任何一方户籍派出所申请办理给孩子上户口手续。《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第十五条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对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不实行审批,由家庭自主安排生育。《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国办发〔2015〕96号》规定: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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