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一般而言,股权转让合同在双方达成意思表示一致并签名或盖章时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生效的,股权转让合同自成立起生效....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现实中,股权转让大量存在。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起生效。对于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有些什么特殊性呢? 1、依法成立的股权转让合同,一般也是从成立时生效,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能生效的除外。 法律规定股权转让合同需要办理批准手续后才能生效的,主要限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和公司股权中的国有股权转让。 2、现行法律中,并无股权转让合同必须在办理登记手续后才能生效的规定,因此,登记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3、转让方和受让方可以在合同中附加合同生效的条件,例如,约定合同经转让方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后生效,或约定合同自公司其他股东承诺放弃优先购买权时起生效。 所附条件应当合理,不能将合同履行后的结果作为所附的生效条件。比如,不得以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为所附条件。因为,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是对已经发生的股权转让事实的确认,在股权转让合同生效并履行后才可进行。如果股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就不可能发生股权转让的后果,股东名册变更登记或工商变更登记就不可能进行。
股权转让的生效时间是名称出现在股东名册上,意味着正式成为股东,但必须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登记。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可以根据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股东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登记事项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权转让合同自双方在转让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合同另有约定或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32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2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