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贩卖毒品罪既遂与未遂的界定: 实践中贩卖毒品罪的既遂、未遂情况可具体区分如下: 1、最典型的贩卖毒品是低价购进高价卖出以赚取利润的行为。此时...
三者区别如下: 既遂:已经发生犯罪事实,并在客观上产生一定结果,可以认为是具备了犯罪的整个过程。 未遂:已经实施犯罪行为,但因外界某种因素干...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运输毒品罪未遂的认定是:当犯罪分子在自己意识清醒并且很清楚的知道自己所做的事情是运输毒品,是犯罪的情况下,从一个地方往另一个地方去运输毒品,关于对毒品已经从一个地方运出,已经开始着手开始了运输毒品(当行为人在运输毒品前所做的准备工作,这不算是着手开始了运输毒品,只有运输的毒品已经离开了起点的地方,才算是着手开始了毒品运输,但是在运输的过程中,排除犯罪分子因为自己意识到自己在犯罪而去终止这项毒品运输的过程的这种情况,而最终导致运输的毒品没有到达目的地,即在毒品在运输状态下被捕获了,这种情况被认定为是运输毒品罪未遂。 总而言之,在运输毒品的过程中,从毒品的最开始运输,到运输的毒品到达最终的目的地之间的过程中,排除犯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去终止了毒品的运输的这种情况,在此过程中毒品没有按照约定被送达到目的地,而是在过程中被捕获,因此,无论运输的毒品到达了哪一步,只要毒品没有被送达到目的地,没有完成毒品的交接,在运输过程中没有因个人的意志意的原因而导致运输的毒品行为被迫停止的,这种行为都被认定为是运输毒品罪的未遂。
贩卖毒品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类型。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是毒品。即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贩卖毒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于被利用、教唆、胁迫参加贩卖毒品犯罪活动的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可以不追究其刑事责任。 单位能成为贩卖毒品罪的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是毒品,却仍然进行贩卖。过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不明知是毒品,而是被人利用而实施了贩卖的行为,就不构成犯罪。一般是以营利为目的,但也不能排除其他目的,法律没有要求构成本罪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贩卖毒品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类型,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25人已浏览
293人已浏览
121人已浏览
10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