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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婚姻办理离婚有两种方式: 第一,协议离婚,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去民政局办理,但是因为双方没有结婚证,并且在民政局没有结婚登记的档案,...
1、未办理结婚证书的,同居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事实婚姻处理的,除非双方愿意重新发行婚姻登记,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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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补办结婚证再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中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2)去民政局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然后让工作人员出具婚姻关系存在的证明,再离婚。
需要双方出具各自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区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离婚证,没有结婚证书,可以出具双方书面情况说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档审核无误之后,可以办理离婚证,《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五、关于离婚登记中的结婚证问题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两本结婚证都丢失的,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该说明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提供的结婚证上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与身份证、户口簿不一致的,当事人应书面说明不一致的原因。
无结婚证离婚方式: (一)1994年2月1日前,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都愿意重新登记结婚,否则只能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在六个月内审结。如双方补办结婚证,可选择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 (2)1994年2月1日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求的,只能按同居处理。双方都没有离婚的问题。关于子女和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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