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四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调查,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我们首先要了解套牌车车主或者是管理者对套牌车的态度。一旦套牌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套牌车车主或者是管理者并不知情,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套牌车已经被保险投保,那么承保保险的保险公司就应根据相关法律在责任范围内予以赔偿,承担相应的责任。 2.除此之外,套牌车的车主或者是管理者也需要根据交通事故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套牌车车主与交通事故的受害人达成和解或者协商好了,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我国司法机构应该尽快出台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证明国家的主要责任应是修改监管规则,以履行更多的责任。
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该套牌车辆有责任的,套牌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被套牌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同意套牌的,应当与套牌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被套牌人对套牌行为不知情或者不同意,不承担赔偿责任。 所谓车辆套牌,是指一辆经依法登记的车辆存在,另一辆车通过伪造、变造等技术手段,制造与依法登记车辆相同的号牌悬挂在自已的机动车上使用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另一方不承担责任:1。一方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另一方不承担责任。2、一方过错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另一方无违法行为的,由过错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更和证据丧失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核实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和毁灭证据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相关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造成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7、各方均无道路交通事故过错,属于交通事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32人已浏览
187人已浏览
158人已浏览
134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