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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费用按案件实际情况计算,一般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支付;超过20万元的,按0.5%...
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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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诉讼费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的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不过,预交确有困难的,可以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原告在预交期内未预交诉讼费用,经人民法院再次通知后仍不预交,或者申请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未获人民法院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具体诉讼费用的计算 有关诉讼费用交纳与计算,根据2007年颁布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新标准,离婚案件除按件收取一定费用以外,如果有一定额度的财产需要分割,还要收取一定的额外费用。 1、受理费:依照第十三条规定,离婚案件归入非财产案件的范畴,受理费按照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收取。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其他费用:离婚诉讼的受理费是最基本的费用,如果你需要请律师代理诉讼的,还得准备一定的律师代理费。此外,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法院执行申请费等等也都可能需要支付的。 以上就是对诉讼离婚的费用如何计算的介绍。选择诉讼离婚,大多是因为夫妻之间就财产分割、共同债务、子女抚养权及抚养费等各方面存在争议。诉讼离婚中很重要的一步是收集离婚证据,具体应收集哪些证据、如何收集离婚证据可以咨询律师。
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最后人民法院依“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的原则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1、离婚案件每件支付50元至300元。关于财产分割,财产总额在20万元以下的,不另行缴纳的2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0.5%缴纳。2、如果夫妻双方离婚,不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到法院仅是请求法院判令解除双方婚姻关系或请求法院对子女抚养权归属进行裁决,此时,离婚案件的诉讼费按件收取。3、由于50元至300元是一个区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支付150元。同类案件,天津.上海需缴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4、在实践中,为了方便当事人提起诉讼,北京各法院通常采用提前支付一半诉讼费用的方式。例如,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应支付150元,预付75元,另一半在法定情况下再交付。5、分割财产按价值比例收取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往往是离婚案件中的重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与收费区间无关,各地法院统一适用该规则。简单来说,分割财产的总额在20万元以下,离婚案件的案件受理费依然按件收取,不必另行缴纳。但是,如果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除了20万元以上的部分以0.5%的比例支付费用外,还必须支付按件数征收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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