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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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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工程款中预留,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复建设工程缺陷的资金。工程质量保证金何时返还,需要区分合同的有效性和无效性。第一种情况: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由双方约定。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质量保证金期限届满后返还。第二种情况: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效,但双方未约定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按照《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的规定,从竣工验收之日起两年内返还质量保证金。第三种情况: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的,约定的质量保证金返还条款为无效条款的,应当按照双方没有约定处理。因此,根据《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二)》,当事人未约定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期限的,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满两年,返还期限为两年。如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未按约定期限进行竣工验收,则从承包人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90日起计算工程质量保证期限。
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申请流程: (一)建设单位向住建局质检部门提出申请; (二)经城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签署退还意见并加盖章印返还至质监部门方可退还; (三)公告期限内无反映问题的,由物业确认,物管科领导签字报综合科复核无异议后盖章返还至住建局质监部门; (四)对存在反映问题的,由物管科统计整理后,责成开发建设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合格经反映业主签字、物业盖章确认报物管科按程序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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