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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所需程序: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登记结婚。符合结婚条件的,按照正常结婚程序办理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建立婚...
双方自愿即可。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户口证明;(二)居民身份证或军人(含武装警察)身份证;(三)所在单位、居(村)委员会或者部队以上政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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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是一种法律行为。如果男女离婚后自愿要求恢复夫妻关系,说明双方关系并没有完全破裂,或者离婚的原因已经消除。在这种情况下,法律允许双方重新建立婚姻关系。其实离婚后再婚是没有时间限制的,随时都可以。申请再婚登记的男女双方不仅必须持有与结婚登记相同的证明,还必须持有离婚证明或夫妻关系解除证明。再婚登记的当事人可以免除婚前健康检查。再婚登记按结婚登记程序办理,并在《结婚申请书》上注明再婚字样,同时收回双方的《离婚证》或《夫妻关系解除证》。
再婚手续如下: (一)申请。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域,县级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二)填写声明。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各填写《再婚登记申请声明》。 (3)签名。双方必须在《婚姻登记员申请再婚登记声明书》中亲自签字或指印。 (4)审核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审查双方提交的证件和声明,符合再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五)复婚登记证。办理再婚登记手续后,取消原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发给再婚登记证,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复婚登记,一般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3张大2寸近期、半身、免冠、双人合影照片,复婚登记处也会设有照相处。 2、户口簿或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证明,户口证明包括当事人姓名、性别、出生时间、住址、身份证号码等内容。 3、居民身份证。 4、所在单位或村民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如不在本人户口所在地申请复婚登记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须加盖乡、镇人民政府或城市街道办事处的印章。 5、离婚证或解除夫妻关系证明书或人民法院的离婚调解书或判决书,其中一审判决书还须附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证明。一旦离婚,则男女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与未婚男女无任何差异,你们如果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话,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去进行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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