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准生证可在夫妻双方任何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或现居地办理。准生证男女双方均可办理,只要双方证明齐全,在哪一方办准生证都不是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各...
《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八条实行第一胎生育服务证制度和再生育一胎生育证制度。 生育第一胎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身份证,以及夫妻双方...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江西省生育条例修正案规定:生育第一个子女、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分娩前凭结婚证、户口簿、身份证,到夫妻一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领取《生育服务卡》,凭《生育服务卡》享受免费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接受生殖保健服务。婚育情况承诺书由乡镇(街道)计划生育管理机构提供,由夫妻双方或一方到现场填写即可。 区计生局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对符合生育二孩的,决定批准生育并发给生育证;对不符合生育二孩条件的,作出不予批准二孩生育申请的书面决定,并说明不予批准的理由。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区人民政府或济南市计生委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经依法登记结婚且均未生育过的即可生育一个孩子。即公民生育第一个孩子基本条件是: (1)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 (2)依法登记结婚; (3)夫妻双方均无生育史(死胎、死婴或夭折的除外);夫妇双方符合以上三个条件后可以自行安排生育时间,不需要经过任何部门和个人批准。
不能。根据《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江西省生育证发放及管理办法》的规定,再生一胎的常见条件主要有: 1、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生育1个子女; 2、独生子女死亡的; 3、只有一个子女,该子女经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管理部门设立的技术鉴定组织确诊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 4、再婚夫妇在婚前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1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