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的供需双方均应签订购销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质量验收。...
施工单位必须按资质等级承担相应的工程任务,不得擅自超越资质等级及业务范围承包工程;必须依据勘察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精心施工;应当接受工程质量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工业、交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所属的专业技术强的大中型建设项目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竣工交付使用的工程必须符合下列基本要求:(一)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中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达到国家规定的竣工条件;(二)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要求,并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为合格或优良;(三)工程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检验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四)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和竣工图,已办理工程竣工交付使用的有关手续;(五)已签署工程保修证书。
建筑材料、构配件生产及设备的供需双方均应签订购销合同,并按合同条款进行质量验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79人已浏览
196人已浏览
241人已浏览
26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