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如下图: 需要注意的是,本征地补偿标准是征收集体土...
根据当地政策规定,征地补偿是根据土地的附着物以及其他农作物来进行补偿的,具体我们往下看。 征地补偿标准只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征收水田的,按本标准的1.2倍执行; 2、征收耕地(除水田)、草地(除其他草地)、农村道路、水库水面、坑塘水面、沟渠、设施农用地、田坎、建设用地的,按本标准执行; 3、征收未利用地的,按本标准的0.6倍执行; 4、征收园地、林地的,按照相应的地类系数执行; 5、征收基本农田的,按照所在区片水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三条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在城市规划区外单独选址的属于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6至7倍;其他项目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8至10倍。(二)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依照上述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第二十四条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按下列标准进行补偿:(一)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等农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二)征用乡(镇)村公共设施或者公益事业、乡镇企业和农村村民住宅占用的集体所有土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7倍补偿。(三)征用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及未利用地,按照邻近一般旱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补偿。(四)征用集体打谷场、晒场等生产用地,按照原土地类别的补偿标准补偿。征用林地、草地、苇塘、养殖水面、农田水利用地以及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征用未计征农业税的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打谷场等土地,不给予安置补助。第二十五条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按下列标准执行:(一)附着物按其价值和实际损失给予补偿;(二)青苗补偿费按一茬作物的产值计算。自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突击栽种的树木、青苗和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不予补偿。第二十六条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村民委员会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征地补偿费,须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对征地补偿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第二十七条征用土地除了实行一次性经济补偿外,还可以采取其他安置办法。具体安置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第二十八条建设项目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盐场的土地的补偿费用。我们可以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具体情况以及征用年限、土地性质等来衡量自己的土地补偿费用,以及得到的安置补助费用,最后有任何的征地补偿纠纷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征地补偿工作,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现就调整湖南省征地补偿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征地补偿标准包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征收单位或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青苗补偿等,执行由市州制订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的补偿标准。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农林牧渔场国有农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民集体土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2、征收集体建设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农用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征收荒山、荒地(其他草地),参照执行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5o%。征收裸地的补偿标准不超过所在区域征地补偿标准的30%。 3、征地补偿区域以县市为单位划分并公布,同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区域划分资料未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不得征地。 4、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征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的原则,制订征地补偿费分配指导意见,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全额支付,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5、本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标准施行前,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已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可以继续按照公告确定的标准执行。在本标准实施前已办理征地审批手续,但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未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按照本标准执行。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13人已浏览
250人已浏览
154人已浏览
2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