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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还没有和对方闹翻,可以要求对方写个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一份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 二、如果对方不肯打借条,可以打电话...
一、如果还没有和对方闹翻,可以要求对方写个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一份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 二、如果对方不肯打借条,可以打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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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熟人借钱不还的,出借人可以先与其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当事人提起诉讼的,需要准备起诉状以及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递交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像您这种由于是熟人借钱而没有留下证据的情况比较常见,如果是直接给予的现金,则您可以通过拨打电话进而录音的方式留下证据索要欠款。如果是通过转账的方式,则您可以去银行要求银行开出流水证明来作为证据索要欠款。如果都无法获得对方借钱的证据,那只能依靠对方是否有偿还您的意思来看您能否要回欠款了。
一、如果还没有和对方闹翻,可以要求对方写个还款计划或者重新打一份借条,写明借款金额、借款时间和还款时间。 二、如果对方不肯打借条,可以打电话录音或者用录音笔录音,录音时注意表明双方身份,通话时说明对方借款时间、借款金额、有无借款利息,等等。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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