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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我父母在我8岁时就离婚了,离婚协议约定:我与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直至我成年时止。在我10周岁时我母亲就未再支付抚养...
如果有法定情形,成年子女可要求抚养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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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可以要求父母支付拖欠抚养费。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的,可以找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履行抚养费给付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成年子女一般不能要求抚养费,但成年后不能独立生活的,可以要求抚养费。根据法律规定,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可视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2)尚在校就读的; (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法院应予支持: (1)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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