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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并不属于破产债权。 在债务人或提供财产担保的人破产时,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附担保的债权人实行担保权比行使债权请求权更为有利。...
破产债权是指破产宣告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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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破产债权指的是除了担保债权以外的一般债权债务关系。 包括企业因合同关系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多因正常的商业行为而产生,如各上下游业务企业和该破产企业之间的各种债权关系;同时也包括因企业侵权而产生的各种债权,此类债权大都发生在消费者和企业之间。
破产企业的债权属于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视所采立法原则而定),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都是破产财产。
一、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如下: 首先,新破产法赋予了债权人以重整申请权。 其次,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草案的表决权。 其三,我国破产重整程序还规定了债权人对于重整计划执行的一定程度的监督权。 但总体说来,由于立法及相关实践经验的不足,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关于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设计还显粗糙,还存在很大的不足。 二、我国破产重整程序中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的完善: 其一,应进一步限定重整程序的适用范围。 其二、改变债权人在重整程序中的边缘化地位。 其三,明细限定法院实施强制批准的法定条件和审批规程。 其四,应给于弱势债权和危急债权以特别救济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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