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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违法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的。公安机关有依法传唤当事人进行讯问的权力,但是公安机关依法传唤当事人到公安机关的...
只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给交管部门即可。同时要注意车辆被扣押情况也要相关证明。提醒,遇到这种情况最好在年审前就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对方合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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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全责的话,依据交强险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需要抢救的,保险人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书面通知和医疗机构出具的抢救费用清单后,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进行核实。对于符合规定的抢救费用,保险人在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保险人在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垫付。对于垫付的抢救费用,保险人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首先在交警队处理阶段,您是不能申请财产保全的。 交警队会让对方支付一定保证金才会放车的,等到交通事故认定书先下来时,在您父亲医疗终结的时候,再申请做伤残鉴定,根据您的陈述,您父亲很可能伤残等级比较高,赔偿金额应该很大,如果肇事方只有10万的商业险的话,建议您这边在诉讼的同时申请财产保全。
交通事故后,可以提车的情况:暂扣事故车辆的目的只能是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期限限定为20天,需要延期的,经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可延长10天,检验鉴定后车辆立即放行。 1、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检验、鉴定机构约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日。超过二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2、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 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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