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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三周半的,双方起诉离婚之后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
如果当事人双方因子女抚养问题达不成协议时,法院应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妥善地作出裁决。但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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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周半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法院判决时均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来判决子女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随母亲抚养为原则,子女满八周岁的,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看具体情况。法院将根据双方的抚养条件、教育背景以及夫妻双方是否存在不适合抚养孩子的特殊情况进行判决。具体来说,法院会综合考虑男女双方的工作时间、经济收入、住房条件、与孩子相处的时间、家人能否帮助照顾孩子、学历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如果孩子三岁父母离婚,法院会根据哪一方的生活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作为判决依据,所以有可能判给母亲或父亲。对于两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考虑:(1)绝育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3)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都要求子女与他们共同生活,但子女与祖父母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祖父母或祖父母要求并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子女与父母共同生活的优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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