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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学校未尽到管理义务,可以要求承担责任,另外,可以要求肇事方的监护人承担责任。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
若小学生与他人在学校打架从而受伤的,双方都有责任。打架属于双方行为,因此受伤方的医疗费,双方需要进行分摊。此外如果学校未尽到保障义务的,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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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个人认为应当按照过错原则划分责任大小,过错应当由具体事实确定,看学校是否尽到了注意义务.法律根据是教育部于2002年6月25日颁布的于2002年9月1日起实施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学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学校无责任的,如果有条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自愿和可能的原则,对受伤害学生给予适当的帮助。
学习同学之间逗玩导致学生大腿骨折,学生家长承担教育不力的理论上的管理教育责任,学校承担监督管理责任,逗玩同学双方自己直接意外事故的主要责任,因为三年级的学生为未成年人,所以,学生家长承担相关的民事赔偿责任。学校一般都购买了学生意外伤害保险,通过保险理赔以后的受伤小学生的事故直接损失一般由学校,事故双方或者多方当事人共同分摊承担。
生伤害事故的责任,应当根据有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因学校、学生或者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错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其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应承担主要责任;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非主要原因,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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