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股份公司股权转让程序:记名股票,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转...
去工商局办理公司股东变更,修改股东名册,包括以下资料: 1、双方签署有效的股份转让协议; 2、公司其他股东同意转让的书面声明(或股东会决议)...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定代表人签署、盖章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复印件(本人签字);3、原股东会决议。(全体老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4、书。(转让双方签署,自然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盖章);5、向公司股东以外转让的,还应提交新股东会(后的股东)决议。(全体新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盖章);6、章程修正案或修改后的章程。修正案须写明修改后完整内容;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7、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8、《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表》(公司盖章);9、如组织机构有变动,视情况提交《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表》、《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10、视受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1、视出让方资格的不同应提交的其他材料;12、原营业正副本。
《公司法》转让股份的规定分为内部转让和外部转让。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同意。其他股东一半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法律对股份公司中股权转让也受到一些限制,主要有以下情形: 1、股份转让场所的限制。法律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规则不同。对于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以背书方式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转让;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对于无记名股票的转让,由股东将该股票交付给受让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3、发起人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股份的特殊限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3人已浏览
142人已浏览
169人已浏览
1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