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发现却有怀孕的将不再执行死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
1、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执行死刑时发现其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死刑。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罪犯正在怀孕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对于孕妇,不允许适用死刑。如果执行时发现妇女怀孕,应报请最高院改判(取消原来的死刑判决)。《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一条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 (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三)罪犯正在怀孕。 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缓刑不是拘留,所以孕妇没有特殊待遇。孕妇还必须服从常规的社区矫正管理。报告、集中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是必不可少的。中国刑法规定,缓刑考试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具有法律效力的日期。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自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罪犯需要在缓刑考试期限内进行调查。判决前拘留的日期不得抵消缓刑考试期限。一审判决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仍在拘留的,可以改变强制措施,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判决生效后依法交付调查。
如果是判刑以后发现怀孕的,需要办理暂予监外执行,不能送往监狱,也不能继续关押。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1人已浏览
185人已浏览
149人已浏览
12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