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
建筑工程,指通过对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所形成的工程实体。其中"房屋建筑"指有顶盖、梁柱、墙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建设工程分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包单位的行为,该总承包人并不退出承包关系,其与第三人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1.工程建设定额是一个综合概念,是工程建设中各类定额的总称。 2.是根据国家一定时期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根据不同定额的用途和适用范围,由指定的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制定的,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审批和颁发执行。工程建设定额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定额反映的生产要素消耗内容分类,分为劳动消耗量定额、材料消耗量定额和机械台班消耗量定额。 (二)按编制程序和用途分类,分为企业定额、消耗量定额和概算定额。 (三)按适用专业性质分类,分为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设备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公路工程消耗量定额、仿古建筑及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和铁路消耗量定额。 (四)按制定单位分类,分为统一定额、行业统一定额、地区统一定额、企业定额和普通定额。 (五)按定额的用途分类,分为施工定额、预算定额、概算定额、概算指标、投资估算指标。 3.法律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四条,按照合同约定,由建设单位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建设单位应当保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房屋建筑使用者在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82人已浏览
426人已浏览
367人已浏览
23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