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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人醉酒驾车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可以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对于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醉酒驾驶致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的,交强险也应当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赔偿受害人损失。保险公司不得因醉驾拒绝赔偿。2、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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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驾车撞死人,保险公司是免责的。但是,保险公司有义务垫付抢救的医疗费用,然后和驾驶人追偿。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保险法》第六条规定,驾驶人员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保险车辆,不论任何原因造成保险车辆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也就是说商业险是不会赔偿的,但是《交强险条例》规定是可以赔偿给受害人的,赔偿之后可以向驾驶员追偿。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的。 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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