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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取决于案件的困难和复杂性。具体分析如下:1、离婚案件必须经过程序调解。如果调解失败,符合离婚条件,法院应作出判决。2、如果案件简单,应用简...
《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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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3到6个月。 一审普通程序的审限是六个月,法院可以受理了就开庭,庭审之后当庭宣判,也可能拖到审限快届满才开庭,诉讼法只能对大的环节设定时限,不可能细化到何时开庭。 开庭审理一般一次,如果在法定举证期限内或当事人申请再次开庭(以上两种均应由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批准)或合议庭认为应当再次开庭的情形,才会再次开庭审理,当然一般情况下,这种情况简易程序一般转普通程序。 审理期限建议程序为三个月,普通程序为六个月,经院长批准可延长六个月。在审理期间,如果证据复杂、众多,可以单独进行质证。另如财产评估、鉴定等不计算审限内,如当事人双方就财产问题争执大,可就离婚问题先行裁判,财产分割另行审理。如果被告方经传唤未到庭可以缺席审理、判决。
离婚案件自立案到开庭的时间,法律是没有直接的规定,由审理案件的法官来决定,通常情况下会在三到六个月内审结。庭审过程的时间长短,需要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来确定,通常情况下不会超过两个小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的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所以,离婚案件的审限一般是六个月或者三个月,法官会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安排开庭的时间,如果法官手里的案子比较少,可能第一次开庭就会安排得比较快,如果法官手里堆积的案件太多,可能第一次开庭就会安排得比较慢,但最终基本都会在三个月或者六个月内审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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