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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方不能以此为理由起诉您,及时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诉讼请求,因为您有权力同孩子共同生活一段时间;2、根据你所叙述的情况,探视权的权利...
行使探望权可不可以接走孩子要视双方协议的内容而定。一般情况,短暂接走孩子,是允许的。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行使的义务。根据《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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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使探望权可不可以接走孩子要视双方协议的内容而定。一般情况,短暂接走孩子,是允许的。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有协助行使的义务。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首先回答你的问题,你可以向法院主张你探视孩子的权利。因为你也是孩子的监护人。 希望可以帮你维护最大的权益。 如果回答能够帮助你的话,请点击采纳。 回答能够帮助你的话,请点击采纳。来电免费,我们会最大权益帮助你争取的。
满10岁的子女不愿意被探视的话,则没有办法,也不能够申请强制执行,因为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 1、我国的《婚姻法》有规定:对于拒绝执行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是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相关的个人以及单位也要协助执行。 2、有一点需要注意的就是,这里所说的强制执行的对象,只是拒绝履行协助责任的那一方而不是子女。因为大部分的探望权纠纷案件都涉及了人身问题,所以万一执行不当,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不良的伤害。 3、如果离婚以后,子女已经年满10岁,那么他们对于是否进行探望,已经具备了独立思考的能力了,所以人民法院会征求子女的意见,在子女不同意的情况下,是不能强制执行探望权的。所以,如果是一方不让另一方探望子女的话,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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