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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的章程。 我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 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
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的章程。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这一条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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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不需要,但也要看公司章程。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本条明确规定了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行使代理制度的合法性,除非章程排除表决权代理。《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产权转让手续。股东未按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要披露公司债务吗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合同是以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所持有的股权为标的的买卖合同。因此应当适用《合同法》关于买卖合同的规定。《合同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质量要求交付标的物。出卖人提供有关标的物质量说明的,交付的标的物应当符合该说明的质量要求。”这就是法律规定的出卖人对标的物的品质应承担的瑕疵担保义务。就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合同而言,转让方(原股东)对受让方(新股东)同样负有瑕疵担保义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时,尤其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时,受让方通常需对公司现有资产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转让价格。转让方需据实向受让方告知公司的现有资产及负债情况。如果转让方隐瞒公司债务,则必然虚增公司现有资产价值,使转让价格脱离公司股权的实际价格,侵害受让方利益。因此转让方负有向受让方保证公司不存在未披露债务的义务,此项义务无论转让合同是否约定都是存在的,属法定义务。
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6]1号,以下称“1号文”)。1号文第11条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的股权被质押的,该股东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通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2017年5月26日出台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12条延续了该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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