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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你的描述可能认定为隐名股东。 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的协议约定,公司内部股东知道或应当知道这一事实,隐名股东在事实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和资...
在对待境外隐名投资人的处理时,只要境外投资人能证明自己是实际投资人(如投资协议或会议纪要、投资凭证等),从诚实信用和鼓励保护外商投资的角度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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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司法实践中,隐名股东的法律地位得到认可,但前提是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签订的隐名投资协议或类似协议不得违反中国法律的禁止性规定。
隐名股东受法律保护,但股东之间签订的协议不能与善意的第三人对抗。公司与第三方发生争议的,第三方可以起诉公司;股东之间发生争议的,可以同意股东之间的协议。《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定义和股东责任公司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负责。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认购的出资额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认购的股份负责。 股东权利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选择经理等权利。
隐名股东的股东权益很难获得法律的认可。与其写这样一份协议不如依法办理相关登记备案手续。因为我国公司设立采取登记制,登记的目的在于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只要被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公司的股东,才受法律保护。因此应由“显名股东”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承担相应义务。 至于实际出资人与“显名股东”的私下协议,可视为债权,若双方约定股东权利、投资风险均由“隐名股东”承受,可以按约定,但不得对抗公司。若双方对股权归属、投资风险没有约定,法院又无法作出实际出资人具有股东资格的认定,则双方之间只能按借贷关系处理,“隐名股东”可以要求“显名股东”返还投资款(相当于借款)及其利息,但不能分享公司的盈利,也无须承担公司的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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