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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能决定和执行收监。是否收监是由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收监。如果有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
监外执行不是由检察院进行做决定;监外执行的决定可以由人民法院判决时,直接决定。也可由执行机关批准决定(监狱)。监外执行具体由当地的社区矫正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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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不能决定和执行收监。是否收监是由法院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执行收监。如果有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以及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但是犯罪刑期还没有满的,都可以及时收监。
是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适用刑事强制措施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保释措施的,应当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移送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采取担保形式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件、有关原因、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保证人基本情况提交同级公安机关;犯罪嫌疑人保证金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法律文件、有关原因、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和同级公安机关提交同级公安机关。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件和资料后,应当立即移交县级公安机关。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核实被保释候审人和保证人的身份,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的身份。
第一条为了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严格依法适用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刑罚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分别由下列机关决定或者批准: (一)在交付执行前,由人民法院决定; (二)在监狱服刑的,由监狱审查同意后提请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批准; (三)在看守所服刑的,由看守所审查同意后提请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对有关职务犯罪罪犯适用暂予监外执行,还应当依照有关规定逐案报请备案审查。 第三条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其居住地的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 第四条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的生活、医疗和护理等费用自理。 罪犯在监狱、看守所服刑期间因参加劳动致伤、致残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其出监、出所后的医疗补助、生活困难补助等费用,由其服刑所在的监狱、看守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已经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患有属于本规定所附《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的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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