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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议条款应为遗赠条款而非附期限的夫妻财产约定。夫妻财产约定和遗赠至少存在以下三点区别: 1、二者生效的时间点不同,遗赠是为了确定立遗嘱人死亡...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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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涉及身份关系,不能依据来认定离婚协议的效力。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民法典。涉及到身份关系的协议有效还是无效,自然不能用合同效力规则来作出判断。二、离婚协议牵涉感情因素,协议内容不应成为法院判决的当然依据。夫妻签订离婚协议,很多时候并不是理性的,虽然不一定受到对方的欺诈、胁迫,但也不一定完全是自己真实意思的表示。太多感情因素的介入,增加了协议中有关和内容的不确定性。因此,即便判决离婚,协议内容也不应决定判决的走向。法院在分割和决定子女抚养归属时,可以参考协议的内容,但不受协议内容的限制。三、离婚协议生效以登记离婚为前提,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均享有反悔权。离婚协议属于附条件生效的民事行为,条件成就时,协议生效,而这个条件就是登记离婚。在登记离婚前,夫妻任何一方都有权反悔,而且反悔是不附任何义务的,一旦一方反悔拒绝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也就失去了生效的前提。
离婚协议书只有双方在民政部门或法院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能生效。在办理离婚手续前,只要夫妻有一方反悔,离婚协议就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审判时,也不会根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作出判决。
离婚协议约定不要抚养费是有效的。只要双方协商一致,签字同意并且在登记机关完成协议离婚就是有效的。但子女单独提出向另一方索要合理范围内的抚养费的,法院仍要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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