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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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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处理。 处理流程: 第一,生第一个孩子的,必须向女性职场(没有职场的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居民,村委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三,由女性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务所审查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盖章后,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想生第二个孩子的夫妇,必须按照生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手续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事务所审查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查后,发行生第二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第一个孩子的生育服务证。
1、去户口所在地社区办理。 第一,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第二,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第三,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特殊情况: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1、去当地的计生部门网址看看有没有下载专区,有就下载。 2、生育保险联系单是到所在街道或社区计生部门办理生育登记手续时由计生部门办理。 3、参保女职工怀孕后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凭男女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婚育证明,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村)居委会,经审核确认后办理生育状况证明和生育保险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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