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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有前款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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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观故意情况下吊销上岗证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 2业务不熟练内部处理严重调离岗位 3受领导强迫做假账责任较轻。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
1、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当然是以总公司的名义开发票。 2、即使向税务局领购发票也得总公司去领,然后由各分公司领回再开具。开具后,回总公司报账。对于分公司注销的,不需要清算,分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但如果是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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